网络侵犯名誉权是违法的,可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网络诽谤:
- 捏造虚假事实:在互联网上故意编造并散布关于他人的不实事实,如虚构负面事迹、伪造证据等,以损害他人名誉。例如,在社交群组中编造竞争对手企业存在质量问题的虚假消息,并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
- 歪曲事实真相:对真实事件进行歪曲或篡改后传播,误导公众,损害他人名誉。如歪曲明星公益行为动机,或截取会议视频片段并歪曲为故意捣乱,进行传播。
网络侮辱:
- 使用侮辱性言辞:在网络空间中使用恶毒、轻蔑、谩骂等语言攻击他人。如在视频网站评论区、聊天群组等公开场合,使用“垃圾”“废物”等侮辱性词汇对个人进行人身攻击。
- 恶意调侃和嘲讽:以不恰当方式调侃或嘲讽他人,损害其名誉。如针对个人生理缺陷或隐私进行恶意玩笑,或通过制作恶搞图片、视频等方式丑化他人形象,降低其社会评价。
不当披露他人隐私:
- 公开他人私密信息:未经同意,将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私人生活事件等发布到网络上,虽未直接诋毁名誉,但可能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受到骚扰。如员工为报复上司而公开其家庭住址和手机号码,或曝光已改过自新的犯罪者犯罪记录。
- 传播不光彩过往经历:将他人不愿公开的过往经历在网络上曝光,损害其名誉。
商业诋毁:
- 发布虚假商业信息攻击竞争对手:在网络上发布虚假的商业信息来贬低竞争对手,影响其商业信誉和市场份额。
- 恶意评价误导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对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恶意评价,夸大商品缺点,误导消费者,损害竞争对手的名誉和经济利益。
若您的名誉权受到网络侵犯,您有权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及时保存证据,向相关网络平台投诉,要求删除侵权内容,并在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起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