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不予处罚的决定一般是不能取消的。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不予处罚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根据该法,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嫖娼行为,如行为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行为人七十周岁以上,或者行为人怀孕了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等,可以不予处罚。
二. 不予处罚决定的性质
- 行政决定的确定性:一旦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该决定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撤销或变更的情形,否则一般不得随意更改。
- 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公安机关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时,会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审查事实、适用法律等。因此,该决定是基于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的,不应轻易被取消。
三. 可能撤销或变更的情形
- 新证据的出现:如果后续出现了新的证据,证明原不予处罚决定存在错误,那么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新证据重新作出决定。
- 法律程序的瑕疵:如果原不予处罚决定在程序上存在瑕疵,如未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未依法听证等,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申请撤销或变更原决定。
我的观点:综上所述,嫖娼被不予处罚的决定一般是基于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且不应轻易被取消。除非存在法定撤销或变更的情形,如新证据的出现或法律程序的瑕疵,否则当事人应尊重并接受该决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