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驾安疾病-许明剑律师|法行宝
2025-03-12 交通事故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时,不得驾驶机动车。下面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这一条款直接指出了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人不得驾车。

  2.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进一步细化了哪些疾病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包括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同时规定,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具有上述疾病,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二. 具体执行

  • 患病不得驾车: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一旦确诊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如心脏病、癫痫等,就必须立即停止驾驶机动车,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 及时注销驾驶证:对于已经取得驾驶证但后来患上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人,应在确诊后的30日内,主动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以避免因违法驾驶而承担法律责任。

三. 生活实例

  • 例如,某人被诊断出患有癫痫病,根据法律规定,他就不得再驾驶机动车。如果他之前已经取得了驾驶证,那么他应该在确诊后的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以遵守法律规定并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我建议: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请务必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驾驶机动车,并及时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