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时,不得驾驶机动车。下面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这一条款直接指出了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人不得驾车。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进一步细化了哪些疾病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包括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同时规定,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具有上述疾病,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二. 具体执行
三. 生活实例
我建议: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请务必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驾驶机动车,并及时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