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的保密法第57条规定的保密违规行为有哪些-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6 公司事务

修订的《保密法》第57条规定的保密违规行为共包括十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1. 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 例如,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并持有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或资料。
  2. 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 例如,将涉密文件出售给他人,或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涉密文件。
  3. 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 例如,使用普通快递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
  4. 寄递、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 例如,未经批准将涉密文件携带出境。
  5. 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 例如,私自复制涉密文件并存储在个人电脑中。
  6. 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 例如,在私人聊天中提及或泄露国家秘密。
  7.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 例如,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短信发送涉密信息。
  8.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 例如,将涉密电脑直接连接到互联网上。
  9. 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 例如,在涉密电脑和互联网之间传输涉密信息。
  10. 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

    • 例如,在非涉密电脑上存储或处理涉密文件。
  11. 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 例如,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涉密电脑的安全设置。
  12.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 例如,将废弃的涉密电脑随意出售或丢弃。
  13. 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

    • 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其他未明确列举但违反保密法的行为。

我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