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的单位通常是“元”,或者是其他货币单位,如“万元”、“百万元”等,具体取决于债权的具体金额和登记时的约定。这一数额是抵押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明确了抵押物所担保的债务范围,也确定了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债权金额。
例如,在房屋抵押中,如果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为50万元,那么当债务人无法偿还这50万元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对该房屋进行拍卖、变卖等处置,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50万元及相应利息等。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并不等同于抵押物的价值,也不等同于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物的价值可能会因市场波动而发生变化,而抵押担保的范围可能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因此,在确定抵押被担保主债权数额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确保其在登记中得到明确记载,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抵押物的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