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著的著作权人只能有一个的情况通常是独立开发。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原则如下:
独立开发:
- 由个人或单一法人、其他组织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该开发者即为软件的唯一著作权人。在这种情况下,软著的著作权人只有一个。
合作开发:
-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应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若无书面合同或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则根据软件是否可分割使用来判定著作权的归属。
举例说明:
- 如果一个软件是由张三独立开发完成的,那么张三就是该软件的唯一著作权人。
- 如果一个软件是由张三和李四合作开发的,且他们签订了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那么根据合同约定来确定著作权人。如果没有书面合同或合同未明确约定,且软件不可分割使用,那么张三和李四共同享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综上所述,软著的著作权人只能有一个的情况主要适用于独立开发的场景。在合作开发的情况下,著作权的归属需要根据合作开发者之间的约定或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