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怎么算-张煜律师|法行宝
2025-03-12 经济纠纷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按照未还债务本金的日万分之1.75来计算。迟延履行期间是指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日期满后第二日开始至实际支付日止这个期间。具体计算公式为: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债务本金×日万分之1.75×迟延履行天数。

一.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

  1. 计算基数: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数额为基数,即未还债务本金。
  2. 利率标准:按照日万分之1.75的固定利率计算,这一标准便于计算和统一执行尺度。
  3. 起止时间:起算时间从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实际清偿之日或执行终结之日,具体以执行款到账并完成分配给申请执行人之日或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之日为准。

二. 实例说明

  • 假设甲需向乙支付欠款10万元,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为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但甲未按时履行,直到2023年7月15日才支付。那么,迟延履行期间为45天(从6月1日起算至7月15日)。
  •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为:100000元 × 0.000175 × 45天 = 787.5元。
  • 因此,甲除需支付10万元欠款外,还需支付787.5元的加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我建议在申请执行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提出要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请求,并提供详细的计算依据,以确保你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