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烟草假烟的销售额是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具体分析如下:
一. 非法经营烟草假烟的销售额的法律意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 在该解释中,明确提到了销售金额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例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二. 销售额的计算方式
- 对于已经销售的假烟,其销售额可以直接作为非法经营数额进行计算。
- 对于未销售的假烟,货值金额也可以作为非法经营数额进行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依据上述解释第四条的规定执行,即能够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其销售或者购买的价格计算;无法查清销售或者购买价格的,按照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价格计算。
三. 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 因此,非法经营烟草假烟的销售额不仅决定了罪名的成立,还直接影响了刑罚的轻重。
综上所述,非法经营烟草假烟的销售额是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且其计算方式和法律后果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