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裁定不服上诉期间裁定不生效。
在法律程序中,当一审法院作出裁定后,如果当事人对裁定不服,他们有权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在这个上诉期间内,一审的裁定是处于未生效的状态,也就是说,它还没有成为最终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
具体来说:
上诉期间裁定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后,如果不服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这个上诉期间内,一审裁定并不发生法律效力,其效力处于待定状态。
上诉的结果:上诉期间结束后,如果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或者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那么一审裁定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二审法院对上诉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新的裁定,那么二审的裁定将会成为生效的裁定。
上诉期间的影响:虽然上诉期间内一审裁定不发生法律效力,但它对案件的进程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仍有一定的影响。例如,一审裁定为当事人提供了上诉的机会,使得当事人可以通过二审程序寻求更加公正合理的裁决。同时,一审裁定也为二审法院提供了审理的基础和参考。
综上所述,对裁定不服上诉期间裁定是不生效的。如果当事人对一审裁定不服,应及时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