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交通事故诉讼状应当包含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及来源等关键内容。下面我将详细列举诉讼状的具体写法:
一. 原告被告信息
原告信息: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信息:与原告信息相同,需要详细列明被告的相关信息。
二. 诉讼请求
在诉讼请求部分,需要明确列出原告希望法院作出的具体判决,例如:
三. 事实与理由
事故发生经过:详细描述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及结果,包括双方车辆的行驶情况、碰撞部位、损坏程度等。
责任认定: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其他相关证据,阐述被告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及理由。
损失情况:列举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例如,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XX元,并因伤误工XX天,造成误工费损失XX元。这些费用均应由被告承担。
四. 证据及来源
在证据及来源部分,需要列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各项证据,包括:
五. 法律依据
在诉讼状的最后,需要列出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我建议在撰写诉讼状时,务必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附上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