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诈骗,与行为人在诈骗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无关,而是需要看其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下面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问题中的描述,为你详细分析:
一. 诈骗的定义与构成
二. “诚信法务说联系人”是否构成诈骗
- **主观目的**:需判断“诚信法务说联系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若其只是作为中间人、传达者,并无非法占有意图,则不构成诈骗。
- **客观行为**:需考察“诚信法务说联系人”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若其只是传递信息,并未参与虚构或隐瞒,则不构成诈骗。
- 若“诚信法务说联系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积极参与并提供帮助,如提供虚假信息、协助转移财物等,则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
- 若“诚信法务说联系人”也是被诈骗者所欺骗,且未参与诈骗行为的实施,则不构成诈骗。
三. 结论与建议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