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里第二十一条内容是什么-张煜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婚姻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并不存在第二十一条。您可能是想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内容,但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废止,相关法条被整合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其中,关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以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二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四条中。以下是相关法条的具体内容:

一.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 其他相关亲属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如果您是想了解其他法律中关于妇女权益的规定,或者对以上法条有进一步的问题,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