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生效的调解书确实可以申请再审,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申请再审的条件:
-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即当事人并非出于真实意愿达成调解,存在强迫、欺诈等情形。
- 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如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
-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调解协议。
- 据以作出原调解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
-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申请再审的期限:
- 当事人应在调解书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若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等特殊情况,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再审申请的审查与处理:
- 法院会仔细审查再审申请,若符合再审条件,将裁定再审;若不符合,则驳回再审申请。
-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当事人不能上诉,但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寻求其他救济途径。
注意事项:
- 申请再审并非必然能得到支持,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 再审程序并非一审程序,因此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不能上诉。
- 调解书再审申请被驳回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次申请再审,但存在法定例外情形时,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综上所述,已经生效的调解书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再审,但当事人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程序进行申请,并承担可能不被支持的风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