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婚姻法改了什么-许仙凤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婚姻家庭

新的婚姻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的部分,对原有的婚姻法进行了多处修改和补充。以下是部分重要的修改内容:

一. 离婚协议的签订与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一规定强调了离婚协议的书面性和双方亲自到场的要求。

二. 离婚诉讼与调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离婚诉讼和调解进行了详细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并列举了多种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等。

三. 军人配偶离婚的特殊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新增了关于现役军人配偶离婚的特殊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

四. 女方在特殊时期的离婚限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女方在特殊时期的权益。

五. 其他修改

  • 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对其他与婚姻相关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如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以及离婚时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等。

我建议您仔细研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的部分,以全面了解新的婚姻法的内容和修改。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