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进去了七天不通知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就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其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7天未收到取保候审通知是常见情况,这并不意味着案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或者后续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取保候审的决定是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来作出的。在羁押的初期,办案机关可能还在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调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即使已经羁押了7天,也并不意味着就已经做出了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认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及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如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办案机关会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如果不同意会说明理由。
因此,如果人在看守所羁押了7天没有收到取保候审的通知,并不意味着就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或者后续无法申请。家属和犯罪嫌疑人可以保持与办案机关的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并在必要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