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婚姻法新规定是什么-安启博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婚姻家庭

2025年新婚姻法的新规定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中,该解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对新规定的核心内容的详细归纳:

一. 重婚与离婚效力的规定

  1. 重婚无效:根据解释第一条,当事人主张重婚的婚姻无效,法院将予以支持。

  2. “假离婚”不予支持: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主张“假离婚”请求确认离婚无效,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除非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否则离婚是有效的。

二. 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

  1. 恶意逃债的处理:解释第三条规定,债务人通过离婚恶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财产分割条款。

  2. 同居关系析产:解释第四条规定了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等的分割原则。

  3. 夫妻间给予房产的处理:解释第五条详细规定了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另一方或双方名下,但在离婚诉讼时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或已转移登记的处理方式。

  4. 网络打赏的处理:解释第六条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认定为“挥霍”,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不分给打赏方。

  5. 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财产赠与:解释第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处分,另一方有权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

  6. 父母出资购房的处理:解释第八条详细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或部分出资,以及双方父母出资时的财产分割原则。

  7. 股权转让与继承权放弃:解释第九条和第十一条分别规定了夫妻一方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放弃继承权时的相关处理原则。

三. 子女抚养与探视权

  1. 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处理:解释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了父母一方或其近亲属等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处理方式,以及另一方申请保护令或禁令的权利。

  2. 离婚诉讼中的子女抚养权:解释第十四条明确了离婚诉讼中,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未成年子女时的优先考虑情形。

  3. 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处理: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了父母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后,又主张无效的处理方式。

四. 抚养费与探视权

  1. 抚养费的约定与变更:解释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分别规定了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约定的法律效力和离婚后抚养费支付情形的变更。

  2. 探视权与协助义务:解释还涉及了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以及协助履行监护职责的义务。

这些新规定为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谐。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