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保护法-石岳律师|法行宝
2025-03-10 侵权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即是动物保护法的主要组成部分,它专注于保护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以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是对该法律及其相关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 法律的适用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均适用该法。这界定了法律的地域管辖范围。

二. 保护对象

  • 该法所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以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即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衍生物,也均受该法保护。

三. 特定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

  • 对于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其保护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这体现了法律对不同类型野生动物保护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四. 禁止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这体现了法律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严格性。同时,对于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的,也规定了严格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五. 开发与保护并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三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可能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产生的整体影响,这体现了法律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注重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的保护。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作为动物保护法的主要组成部分,为野生动物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它不仅明确了保护的对象和范围,还规定了禁止行为和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体现了法律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全面性和严格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