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归宗,通常指的是在土地管理中,将原本分散或多个地块合并为一个整体地块的过程。以下是关于合并归宗(合宗)的相关规定概述,主要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
一、适用对象与条件
适用对象:
- 主要是国有建设用地,特别是涉及分期供地、跨宗建设,或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日期不一致等情况的地块。
办理条件:
- 拟合宗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一致。
- 拟合宗用地必须界址清楚、权属明确,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或已取得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
- 拟合宗用地的宗地地界必须相邻,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一致。
- 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不一致的,需按照剩余期限较短的原则统一。
- 项目开竣工时间不一致的,需重新约定开竣工时间,且不得早于最早开工时间,不得迟于最晚竣工时间。
二、办理原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供应后,一般不办理合宗,但因分期供地等特殊情况确有合宗需求的,可以申请。
- 合宗后不得变更总建筑面积和各分项建筑面积,不得扩大用地面积。
- 合宗需遵循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办理程序
- 申请:符合地块合宗登记条件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向自然资源局提出土地合宗申请。
- 初审与征询意见:自然资源局受理初审后,征询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意见。
- 出具规划指标:根据合宗规划总平面图或专家意见,出具合宗后的规划指标,并进行公示后报政府审批。
- 评估与签订合同:自然资源局根据合宗后的规划指标对合宗土地进行评估,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
- 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持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土地合宗登记。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若国家有新文件、新标准出台,则按照新文件、新标准执行。
- 合并归宗过程中涉及的具体政策、程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需参照当地自然资源局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合并归宗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复杂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自然资源局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