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并未在2023年进行修订,目前施行的是2018年修正的版本。不过,我可以为您列举一些《刑事诉讼法》中的关键条款,以供参考:
一. 审查批准逮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 侦查措施与证据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
三. 侦查羁押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四. 逮捕、拘留决定与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这些条款是《刑事诉讼法》中的部分内容,涉及审查批准逮捕、侦查措施与证据使用、侦查羁押期限以及逮捕、拘留的决定与执行等方面。如需获取《刑事诉讼法》的全文或最新修订信息,建议查阅官方发布的法律法规数据库或咨询相关法律机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