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书应当包含委托人信息、受托人信息、委托事项与代理权限、委托期限以及委托人的签名与日期,确保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具体撰写要点如下:
一. 委托人信息
二. 受托人信息
三. 委托事项与代理权限
四. 委托期限
五. 签名与日期
六. 注意事项
范本示例:
委托人:[委托人姓名]
性别:[具体性别]
身份证号码:[委托人身份证号]
住址:[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受托人:[受托人姓名]
性别:[具体性别]
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
住址:[详细住址]
工作单位及职务:[具体信息](可选)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现委托[受托人姓名]在我与[对方当事人姓名/公司名称]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具体代理权限如下:
一般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提交、接收诉讼文书;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代为查阅、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代为申请回避、申请保全、申请顺延诉讼期间;代为参加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代为行使其他诉讼权利。
特别代理:(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并填写)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进行和解、调解;代为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代为领取执行款物等。
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案件[一审终结/二审终结/执行终结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姓名]
日期:[具体日期]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范本内容,以确保其符合您的具体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