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中,申请本金、利息以及履行迟延金的写法应当明确且具体。以下是详细的撰写指南:
一. 本金、利息及履行迟延金的请求表述
本金:应在“请求事项”部分明确列出请求执行的本金金额。例如:“请求被申请人支付本金人民币XX元”。
利息:需明确列出请求执行的利息总额及计算方式。若利息计算涉及具体利率、起算时间、计算基数等要素,也需详细说明。例如:“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本金XX元为基数,按年利率XX%计算的利息,暂计至申请之日为XX元”。同时,附上利息计算的依据,如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条款。
履行迟延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明确请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可表述为:“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自XX年XX月XX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 法律依据与增强说服力
三. 注意事项
我建议,在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时,务必仔细核对各项请求内容,确保表述清晰、准确,并附上充分的法律依据和计算依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