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币鉴定专用章和假币章有什么区别-祝文律师|法行宝
2025-03-09 经济纠纷

假币鉴定专用章和假币章在用途、样式和管理要求上存在明显区别。

一. 用途不同

  1. 假币鉴定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真伪鉴定书中,作为鉴定单位盖章的专用印章,以证明鉴定结果的正式性和权威性。例如,当被收缴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存在异议并申请鉴定时,鉴定单位会使用此章在货币真伪鉴定书上盖章。
  2. 假币章:则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时,用于在假币或专用封装袋上加盖戳记的专用印章,以标识该货币为假币。

二. 样式不同

  1. 假币鉴定专用章:为圆形,直径3.8cm,使用红色油墨。
  2. 假币章:规格为5cm(长)×2.5cm(宽),印章上方为“假币”字样,下方为金融机构编码,使用蓝色油墨。

三. 管理要求不同

  1. 假币鉴定专用章: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其授权的鉴定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和所附样式自行制作,并由专人保管,建立专用章交接及销毁登记制度。
  2. 假币章:由办理存取款和货币兑换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和所附样式自行制作,并需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同样,该印章也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印章交接及销毁登记制度。

综上所述,假币鉴定专用章和假币章在用途、样式和管理要求上均有显著差异。两者在假币收缴、鉴定过程中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共同维护着货币市场的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