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变化了没-刘经纬律师|法行宝
2025-03-08 婚姻家庭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没有变化。具体来说:

一.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时,纳税人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信息表或相应税源明细表,以及提交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次月发放工资、薪金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若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我建议纳税人应持续关注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公告,以确保准确了解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