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用优先于抵押权。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费用是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必须支出的费用,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这些费用需要随时清偿。而抵押权是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情况下,先行清偿破产费用;若债务人财产仍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则按照比例清偿。这意味着,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费用在清偿顺序上优先于包括有抵押权的债务在内的其他债务。
因此,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费用的清偿顺序是优先于抵押权的。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