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这种情况是违法的。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其签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严重侵犯了该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是可以被请求撤销的。
具体来说,拆迁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的权利人或该户内的成年家属亲自签订,以表达其真实意愿。如果签名是被他人冒充的,那么该协议就缺乏了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应当予以撤销。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也强调了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协商补偿安置事宜,并确保协议的签订是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因此,如果你遇到了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协议,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如签名笔迹鉴定等,来证明协议上的签名并非你本人所签。
总之,冒充他人签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违法的,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