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的内容主要是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遗属待遇。具体来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这一规定确保了参保个人在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不会被充公或消失,而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
此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如果某位职工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不幸去世,那么其个人账户中积累的养老金余额,就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依法继承,从而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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