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和诉讼代理人在刑事案件中叫法-聂玉冰律师|法行宝
2025-03-06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通常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而诉讼代理人则一般被称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一. 犯罪嫌疑人的叫法

  • 在刑事案件中,被侦查机关怀疑犯有罪行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通常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这是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法律术语,用于指代在侦查、起诉阶段涉嫌犯罪的人。

二. 诉讼代理人的叫法

  • 在刑事案件中,诉讼代理人通常被称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以辩护人身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诉讼代理人则是在审判阶段,接受被告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活动和进行诉讼行为的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以及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综上所述,嫌疑人在刑事案件中通常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而诉讼代理人则一般被称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