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 认罪认罚 案例-顾成军律师|法行宝
2025-03-06 刑事辩护

受贿后认罪认罚的案例有多个,以下是其中几个典型案例:

  1. 中国太平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肖星受贿案

    • 基本案情:肖星在1998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合作、求职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从而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8148万余元。
    • 处理结果:肖星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肖星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鉴于肖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因此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2. 税务局长卢某受贿案

    • 基本案情:卢某在担任澄迈县税务局副局长、万宁市税务局局长、海口市琼山区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836.7015万元(其中627.57万元未遂)。
    • 处理结果:卢某在审查起诉阶段及庭审中均表示认罪认罚,并深刻忏悔。本案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3.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邵一江受贿案

    • 基本案情:邵一江在担任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招标、业务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914.5万元,其中未遂143万元。
    • 处理结果:邵一江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鉴于其受贿存在部分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罚。
  4. 安庆市迎江区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江龙山受贿案

    • 基本案情:江龙山利用担任安庆市迎江区长风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安庆市迎江区市政工程处主任,迎江区住建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工程项目承接、业务协调、工程款结算及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一百零六万三千元。
    • 处理结果:江龙山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零六万三千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予从宽处理。

这些案例都表明,对于受贿行为,法律将依法予以严惩。同时,如果受贿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法院在量刑时会依法予以考虑从宽处罚。

我的观点是,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和公信力,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同时,我们也应该鼓励受贿人在案发后能够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以减轻自己的罪责,并为社会的反腐败斗争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