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撤诉诉讼费-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7-10 行政纠纷

关于“简易程序撤诉诉讼费”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告知您:简易程序撤诉后,诉讼费是不会退还的,但会减半交纳。以下是具体的解释和依据:

  1. 依据法律规定:

    •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 同时,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 费用承担:

    • 原告申请撤诉的,受理费用由原告承担,且不会退还。这意味着,如果您在简易程序中选择了撤诉,那么您需要承担已经交纳的诉讼费用的一半。
    • 若案件未进行撤诉,而是正常审理并判决,那么诉讼费用一般由诉讼案件中的败方来承担。
  3. 实际操作:

    • 在简易程序中,如果法院已经收取了全额的诉讼费用,而案件最终以撤诉结案,那么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退还一半的费用给原告。
    • 例如,如果法院原本收取了2万元的诉讼费用,案件以简易程序审理并撤诉,那么法院会退还1万元给原告。

综上所述,简易程序撤诉后,诉讼费是不会全额退还的,但会按照法律规定减半交纳。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