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6条主要规定了强奸罪的相关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此外,《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还对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进行了规定,即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强奸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刑法》第236条详细规定了强奸罪的构成要件、量刑标准以及特殊情形的处理,旨在保护公民的性权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