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用电房东收1.5元一度的电费,是否违法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 若房东为转供电主体
- 依据相关规定,转供电主体应按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若当地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低于1.5元一度,房东收1.5元就属违法行为,可能构成价格违法行为。
二. 若房东与租户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 若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电费按1.5元一度收取,且租户签订合同时知晓并同意该价格,同时此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收费在合同层面是有效的。
- 但如果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租户可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该条款。
三. 房东擅自提高电价的情况
- 若房东擅自提高电价收费,未按照政府规定的电价或合同约定的电价收费,租户可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价格主管部门会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我建议租户应先查看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确认电费收取标准,并与当地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进行对比。若发现房东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可先与房东协商解决,要求其按照正确的电价收费并退还差价;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物价部门、电力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