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超出门 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 作业的处罚-刘杰律师|法行宝
2025-07-09 房产纠纷

对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的处罚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法规依据

  • 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沿街和公共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 该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进一步规定,对于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 处罚执行情况

  • 以泰州市城管局的一个案例为例,某商户因多次超出门窗店外占道经营,在收到《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未按要求整改,最终被处以250元的罚款。
  • 另一个案例中,扬州市城管局也对超出门窗占道经营的商户进行了罚款,并告知逾期不缴纳罚款将加处罚款。

三. 处罚的严肃性与灵活性

  • 处罚的严肃性体现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以维护市容环境的整洁有序。
  • 处罚的灵活性则体现在,执法部门在处罚时会综合考虑商户的违法情节、认错态度以及整改情况等因素,从而作出合理的处罚决定。

我建议,作为沿街商户,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展示商品。如有违反,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及时整改违法行为,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