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可以跟孩子做亲子鉴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这一条款明确说明了父母或成年子女在亲子关系存在异议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而亲子鉴定是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重要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这一条款进一步强调了亲子鉴定在亲子关系确认或否认中的法律地位。
二. 分析说明
综上所述,妈妈可以跟孩子做亲子鉴定,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解决亲子关系纠纷的有效手段。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