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否需要担保,这个问题涉及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提出保证人担保和提供保证金担保。
首先,关于保证人担保。被取保候审人可以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这个保证人需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主要是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规定,包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除非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在司法机关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串供、毁灭、伪造证据等。如果保证人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需要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保证人不履行这些义务,可能会面临罚款或者刑事责任的追究。
其次,关于保证金担保。被取保候审人也可以选择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为担保。如果违反有关规定,比如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干扰证人作证等,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或者被监视居住,甚至被逮捕。如果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保证金会予以退还。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决定机关不能同时要求其提出保证人并交纳保证金,这两种保证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犯罪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案件,采用保证人担保或者保证金担保的单一保证形式基本上已可起到保证作用。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确实需要担保,但担保方式有两种: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被取保候审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