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触犯伪证罪,其特殊主体身份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特定职责的四种人员: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以下是对这四种特殊主体的详细解释:
证人: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作出陈述的人。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就构成了伪证罪。
鉴定人:鉴定人是接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人。鉴定人必须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结论,如果故意作出虚假的鉴定结论,也将构成伪证罪。
记录人:记录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负责记录有关诉讼活动和案件情况,如法庭书记员等。记录人必须忠实于事实,准确记录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如果记录人故意作虚假记录,同样会构成伪证罪。
翻译人:翻译人是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在刑事诉讼中为当事人、证人等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人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翻译人必须准确传达原意,不得随意增减或歪曲。故意作虚假翻译的,也将构成伪证罪。
综上所述,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如果其在刑事诉讼中以证人、鉴定人、记录人或翻译人的身份出现,并故意作伪证,就将以特殊主体的身份触犯伪证罪。因此,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如实提供证据和信息,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