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受害人对二审判决的申诉抗诉期限为十日。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时,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收到请求后,应在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因此,整个流程(包括被害人提出请求和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总共为十日。
举例说明:
假设被害人在2024年7月1日收到一审判决书,那么其可以在7月1日至7月5日这五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人民检察院则需在7月6日至7月10日这五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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