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儿并没有绝户。在法律上,并没有“绝户”这一概念。所谓“绝户”,通常是指在封建社会中,没有男性后代继承家业的家庭。但在现代社会,法律保障每个人的平等权利,无论性别都可以继承家业和财产。
一. 法律对继承权的规定
继承权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财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无论性别。这意味着两个女儿完全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不存在“绝户”的问题。
继承方式: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父母的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将平等地参与财产的分配。
二. 社会观念与法律规定的差异
综上所述,两个女儿并没有绝户。她们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和家业。我建议您摒弃传统的“绝户”观念,尊重法律赋予每个人的平等权利。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