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虚开发票的法律规定-李宁律师|法行宝
2025-03-03 经济纠纷

不允许虚开发票的行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等相关法律严格规定,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 虚开发票的法律禁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发票的开具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虚开。虚开发票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以及介绍他人虚开等行为。

二. 法律责任

  1. 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对于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或者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 刑事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若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 对于单位犯罪,还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三. 虚开发票的定义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具体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我建议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避免可能的法律后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