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超出宅基地范围的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在农村,宅基地以外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都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农民个人对这些土地不享有所有权,但可能享有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益,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农业生产等活动。即使通过合法的土地流转等方式,土地的使用权益可能会在一定期限内转移给其他主体,但土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
这一规定源于《土地管理法》的相关条款,该法明确规定了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和管理方式。因此,在处理农村超出宅基地范围的土地归属问题时,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认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