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逼迫儿女上某个学校且已过九年义务教育并不直接构成犯法。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有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责任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但这一规定主要针对的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即基础教育阶段。
二. 超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情况
- 当子女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进入了高中、大学或其他非义务教育阶段时,父母逼迫儿女上某个学校并不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因为此时的教育已不再是法律强制要求的义务教育,而是子女根据自身兴趣、能力和未来规划自主选择的教育阶段。
三. 父母的责任与子女的权利
- 虽然父母有对子女进行教育的责任,但子女也有选择自己教育路径的权利。在超出九年义务教育的阶段,父母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与其进行充分沟通,共同决定教育方向,而不是单方面逼迫。
四. 可能的法律后果
- 如果父母的逼迫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家庭矛盾、子女心理健康问题或其他不良后果,可能会涉及其他法律条款,如家庭暴力、侵犯人身自由等。但这些并不直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
我的观点:父母在子女教育问题上应当扮演引导者和支持者的角色,而不是强制者。在超出九年义务教育的阶段,更应尊重子女的选择和意愿,共同规划未来的教育路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