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主要规定了强奸罪。具体来说:
此外,该条款还规定了对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少女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这类行为同时又构成强奸罪,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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