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犯罪人的大宪章”这句话出自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之口。这句话在刑法界广为流传,体现了刑法在保障犯罪人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下是对这一说法的详细分析:
一. 李斯特及其学术贡献
- 李斯特是德国著名的刑法学家,其学术思想对刑法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 李斯特的这句名言,即“刑法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强调了刑法在保障犯罪人权利方面的功能。
二. 名言的出处与考证
- 根据清华大学法学院黎宏教授在《人民法院报》上的考证,这句话确实出自李斯特之口。
- 黎宏教授在文章中详细追溯了这句话的出处,并指出前半句“刑法是善良公民的大宪章”并非李斯特所言,而是后来日本学者木村龟二在著作中将两位德国学者的观点结合在一起形成的。
三. 名言的含义与解读
- “刑法是犯罪人的大宪章”这句话意味着刑法不仅是打击犯罪、保护社会的工具,同时也是保障犯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 它强调了刑法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保障犯罪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四. 刑法“大宪章”精神的体现
- 在刑事实体法方面,如刑法修正案对骗取贷款入罪门槛的修改,体现了刑法在贷款人与银行、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进行利益平衡的精神。
- 在刑事程序法方面,如刑事诉讼法关于被告人缺席审判的规定,也体现了刑法在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方面的“大宪章”精神。
我的观点是,“刑法是犯罪人的大宪章”这句话准确地概括了刑法在保障犯罪人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是刑法理论和实务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则。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