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为什么取保候审一年半了还不给解除通知”的问题,我首先明确一点: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超过此期限未作出进一步处理决定属于程序违法。若您或您的家属已取保候审一年半却仍未收到解除通知,这确实是不正常的,可能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司法机关工作失误或流程延误:
-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案件数量众多、工作人员交接不顺畅或工作效率问题,可能导致对取保候审期限管理的疏忽,进而造成超期未处理或未及时通知的情况。
案件复杂仍在侦查或审查阶段:
- 某些刑事案件因情况错综复杂,涉及大量证据收集、调查核实工作,司法机关可能认为案件尚未达到移送起诉或作出处理的条件,因此继续推进侦查或审查工作,但未能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进展。
案件侦查终结或变更强制措施未通知:
- 相关部门经过评估后可能已认定犯罪嫌疑人无需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解除了取保候审措施,但由于工作流程滞后等原因,导致通知未能及时送达。
- 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发现了新证据或犯罪嫌疑人违反了规定,已变更强制措施,如转为监视居住或再次逮捕,但同样由于某种原因未通知犯罪嫌疑人。
面对这种情况,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主动联系执行机关和原办案机关:
- 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了解情况,询问为何取保候审已超期却没有新的通知,并要求说明案件目前的进展及下一步打算。
- 同时,与负责该案件侦查、审查起诉的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是否存在特殊原因导致超期未处理,并表达对取保候审超期情况的关注和诉求。
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 如果经过查询和沟通后仍未得到明确答复,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或相关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未通知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监督司法机关依法依规对案件作出妥善处理。
寻求法律帮助:
- 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通过合法途径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要求其依法对超期取保候审的情况作出处理(如解除取保候审措施、退还保证金等)。
请务必保持耐心和冷静,在等待和沟通过程中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应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如有任何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