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砍了,对方满18岁了父母确实可以不用赔钱。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
从法律角度来看,当一个人年满18岁后,他就成为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这意味着他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因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因此,如果某人被砍伤,而砍人者已经年满18岁,那么砍人者应当自行承担因其行为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其父母无需为此承担赔款责任。
具体来说,这种赔偿责任仅限于砍人者个人的财产范围内。如果砍人者的财产不足以支付赔偿金额,那么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但无法要求砍人者的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砍人者在实施砍人行为时还未满18岁,或者虽然已满18岁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其父母或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在大多数情况下,被人砍了而对方已经年满18岁,其父母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者应当通过法律途径向砍人者本人追讨赔偿。如果你在这方面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