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状递交后,提起反诉的当事人通常需在提起反诉的第二天起7天内缴纳案件受理费。这一规定依据的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该条款明确指出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在具体操作中,法院可能会在反诉案件受理后,向反诉原告送达缴纳诉讼费通知,反诉原告应密切关注法院的通知,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诉讼费的缴纳。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法院可能会按自动撤诉处理,因此,及时缴纳诉讼费对于保障诉讼权利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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