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的债权被抵销却未得到抵债物,要求义务人赔偿的法律依据-陈子彬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经济纠纷

如果你以物抵债的债权被抵销却未得到抵债物,你可以要求义务人赔偿。以下是我的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虽已废止,但其中的原则在《民法典》中仍有体现)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在以物抵债的情境中,如果义务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抵债物,则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
  2.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因此,如果义务人未交付抵债物,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

赔偿的法律依据和具体路径

  1. 要求继续履行:

    • 你可以首先要求义务人继续履行交付抵债物的义务。如果义务人能够履行但拒绝履行,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其履行。
  2. 要求赔偿损失:

    • 如果义务人无法履行交付抵债物的义务,或者履行已无意义(如抵债物已灭失),你可以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义务而给你造成的损失。
    • 损失的计算可以包括你因未获得抵债物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因义务人违约而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
  3. 法律途径:

    • 如果义务人拒绝赔偿,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 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义务人未履行交付抵债物的义务,以及你因此遭受的损失。

综上所述,如果你以物抵债的债权被抵销却未得到抵债物,你可以依据合同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义务人赔偿。在赔偿过程中,你可以首先要求义务人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如果无法履行或履行已无意义,则可以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义务而给你造成的损失。如有需要,你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