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高慧颖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核心内容是:用人单位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详细解读如下:

  1. 适用情形:

    • 当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时,如无故解雇员工或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即构成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 赔偿标准:

    • 赔偿金的计算基础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在此基础上,由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 实例分析:

    • 假设劳动者甲在某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若该单位违法解除了与甲的劳动合同,甲应获得的赔偿金计算如下:首先,根据工作年限和月平均工资,甲的经济补偿金为(3.5 \times 5000 = 17500)元;然后,由于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甲可获得的赔偿金总额为(17500 \times 2 = 35000)元。

法律建议:

  • 对于劳动者而言,若遭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及时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解雇通知等,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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