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结果不符,可以要求二次鉴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 重新鉴定的条件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年修订本)》第九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 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
- 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 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 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 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 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 若亲子鉴定结果不符,且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则可以要求二次鉴定。
二. 重新鉴定的申请与决定
- 当事人若对首次亲子鉴定结果有异议,并认为存在上述应重新鉴定的情形,可以向相关机构或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 相关机构或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重新鉴定的条件,则会准许并进行二次鉴定。
三. 重新鉴定的法律效果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因此,若二次鉴定结果与原鉴定结果不符,应以二次鉴定结果为准。
综上所述,若亲子鉴定结果不符,且存在应重新鉴定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要求二次鉴定。在提出申请时,应明确指出原鉴定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关证据或线索以支持重新鉴定的必要性。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