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36条内容是什么-郭成虎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刑法》第236条的内容是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具体来说:

  1. 基础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特殊规定-幼女: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 加重情节: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 二人以上轮奸的;
    • 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外,《刑法》第236条之一还规定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即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同时构成强奸罪,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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