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案件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郭成虎律师|法行宝
2025-07-07 刑事辩护

涉税案件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依据的是2022年5月15日起执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22〕12号)。以下是一些主要涉税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

  1.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

    • 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 依法应当向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 逃税案:

    •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
    • 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
    • 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3. 抗税案:

    • 造成税务工作人员轻微伤以上;
    • 以给税务工作人员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财产等造成损害为威胁,抗拒缴纳税款;
    • 聚众抗拒缴纳税款;
    • 以其他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
  4. 逃避追缴欠税案:

    •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5. 骗取出口退税案:

    •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6.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7. 虚开发票案:

    • 虚开发票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
    • 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 五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发票,数额达到上述标准百分之六十以上。

此外,对于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等案件,也都有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依据票面税额、份数以及非法获利数额等因素来确定。

总的来说,涉税案件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逃税、抗税、虚开发票等多种违法行为,且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而不断调整和完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